为推进娄底市市本级国有平台公司整合转型发展,娄底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比选方式聘请管理咨询、财务咨询和法律事务咨询等服务机构,开展娄底市市本级平台公司整合转型发展规划研究工作。现通过公告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选聘。
一、选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被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6)与招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选项目投标。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格条件:
国内咨询机构、审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
(一)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具备较强规划研究实力;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按规定通过有关部门年度检验或考核;近三年提供咨询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有关部门通报。
(二)熟悉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政策和整合转型等政策;对娄底市国资国企情况有充分的了解;具有相似研究工作经历,并担任过实质性的研究工作;近三年承担过政府部门相关工作的咨询服务机构优先。
(三)在娄底市开展工作时间能满足调研等工作需要,服务期间能及时到娄底市国资委报告研究进展情况并研讨重大问题;配合娄底市国资委在组织编制市本级平台公司整合转型发展实施方案时,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文本起草、整合转型发展推进机制、政策建议等方面的服务。
二、服务时间
服务时间从确定之日起至整合转型工作完成之日止,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整合转型方案完成前,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至少提供1名专家全程参与。
三、报名资料
咨询服务机构须在报名时提交以下申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政策以及娄底市国有企业的理解和认识。
(二)整合转型发展的总体思路、工作方案、项目报价、费用明细及工作完成时间节点等。
(三)选聘单位资质、业务范围、专业优势及获得荣誉,在湖南省开展业务等情况。
(四)参与研究人员名单及情况,团队负责人及成员的职务、资质、履历(近三年主要工作业绩)、分工安排,与转型整合发展工作相关的专家资源数量及名单。
(五)近三年参与政府部门的重大产业规划、国有资本规划、企业战略规划以及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等方面的咨询服务项目名单。
(六)选聘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资料均需提供相应印证材料。参加选聘单位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有权取消其选聘资格。
四、报名时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暾晴
联系电话:18373825551